今天江苏慧联消防的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末端试水装置的最新国家要求,一起来看下吧。
末端试水装置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为此国家在2012年制定并实施了最新的国标GB5135.21-20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1部分:末端试水系统》,公安部122令《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文件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该标准第5条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所以,没有取得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还有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以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强制《3C认证》证书是不可以进行生产、销售并且使用的。也就是说末端试水装置一定要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者3C认证,不然的话相关单位(消防局、工商局、质监局)有权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封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国标》中对末端试水装置的最新定义为:由试水阀、压力表、试水喷嘴及保护罩等组成,用于监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并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以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
《国标》将末端试水装置分为手动及电动两种规格,因为电动在实际使用中操作方便,并且可以测量压力还有流量,具有手动末端试水装置没有办法比较的优点,建议在工程中采用电动末端试水装置。
综上所述,当我们在选择末端试水装置的时候,一定要验证它是不时经过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不然的话将没有办法通过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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